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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工商局四个结合加强农资监管
[ 字体显示: ]    点击率:  发布时间: 2017-07-18 09:55:44
 
 

  一是与宣传活动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抽调人员组成宣传队,深入农村集贸市场,散发明白纸3000余份,增强农民的防范意识,帮助农民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争做文明诚信农资经营户。
  二是与企业年报相结合,规范主体资格。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摸排走访,严格规范农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对未办理相关证照、经营资质到期的主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严厉查处,目前,已取缔无照农资经营4户。同时,在检查时注意提醒农资经营企业,及时上报年报信息,避免因超期进入异常名录。
  三是与产品质量整治相结合,开展农资抽检。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农资商品抽检范围和频次,集中开展对化肥的商品质量监测,对抽检出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一律下架封存,并充分利用经营者进销货台帐,查清货源和流向,实现从源头到田头全程监管。截止目前,共抽检化肥3批次113个样品,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已立案调查7起。
  四是与消费维权工作相结合,畅通维权渠道。以12315申诉举报站和消费者协会投诉站为依托,以驻地工商所为主要力量,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处理农资消费纠纷,化解矛盾,达到农民消费维权“投诉不出村,维权在田头”的工作目标。截止目前,已调处农资类消费者纠纷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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