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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7"红盾利剑"集中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字体显示: ]    点击率:  发布时间: 2017-06-14 15:02:42
 
 

  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工商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5月初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红盾利剑"集中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4号)的部署要求,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目的,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执法协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促进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更加规范,促进市场监管和协同共治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全民诚信守法意识和临沂美誉度明显提高,为"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进一步提高依法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水平。
  打建结合。创新监管方式,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假冒伪劣商品高发多发势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坚决铲除侵权假冒滋生的土壤。
  统筹协作。加强对"红盾利剑"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密切部门间、区域间的协作配合,由区域内、单个环节监管向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和全链条监管转变。
  社会共治。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协调管理作用,引导鼓励媒体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工作重点
  以关系国计民生、安全生产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的商品等为重点,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一)突出重点区域。以专业市场、商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农村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集中系统执法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商品。围绕车用燃油、妇女儿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消防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子电器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全面清缴假冒伪劣商品,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
  (三)突出商标侵权。以侵权假冒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地产品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为重点,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
  (四)突出网络市场。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突出虚假宣传。以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的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农资、种养殖、教育培训等广告宣传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傍名牌"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突出合同格式条款。针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公众反映突出的公用事业、垄断行业及电商、金融、旅游、物流、快递、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问题。
  (七)突出公用企业限制竞争。重点查处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滥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商业贿赂等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深挖排查案件线索。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综合分析投诉举报、公众媒体关注、日常监管等数据信息,强化对违法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研判,确定执法重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
  (二)强化商品质量抽检。以商品质量抽检为重要手段,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科学制定抽检计划,统筹落实专项抽检经费,合理安排抽检频次、数量和比例,及时通报抽检情况,依法做好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工作。
  (三)集中查办大要案件。以查处重点、疑难案件为突破口,建立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集中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重大突发案件,集中力量,科学研判,从重从快,妥善处置。对涉及跨区域的大要案件,及时启动协同办案机制,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查办。各单位于10月底以前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布曝光大要案件、典型案件,提高专项行动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和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失信、消费侵权行为的曝光和警示力度,发挥信用信息监管和公示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依法惩戒违法失信行为。对发现销售质量不合格及侵权假冒商品的,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同时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追查供货来源,通报供货者和生产者所在地相关行政部门。
  (五)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内部执法协作,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执法工作格局,系统内部各机构要立足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促进案件快速有效查处。加强与公安、质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权力清单,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执法效能。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各县、区(开发区、旅游区、保税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商城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立即行动,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广泛动员,精心部署。结合近期实施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为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11月)。整个专项行动要整体推进、压茬进行,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市场状况、消费特点以及易发多发问题等,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确定一个或多个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集中突破。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单位先行自评和"回头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12月底前,市局将对全市专项行动进行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对集中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林东同志任组长,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斌同志任副组长,市局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负责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日常指导、督导等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查处、督办重大、疑难以及跨区域案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红盾利剑"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消费提示等,扩大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震慑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要正确引导舆论,形成正面导向,主动回应媒体的监督和社会的关切,营造促进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工作成效、问题不足以及改进意见或建议,做好相关数据汇总、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月底前,各单位要报送本月行动开展情况及统计表(附件1、2、3)及有关典型案例。相关信息通过市局内网邮箱报送市局消保科。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报告。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局将把"红盾利剑"集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和"法治工商"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辖区工商所(市场监管所)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及时进行督办,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工作实效。市局将于12月底以前,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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