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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商品存隐患亦可投诉
[ 字体显示: ]    点击率:  发布时间: 2017-09-30 16:56:33
 
 

   商家的促销活动可谓是花样繁多,各种打折商品层出不穷,"打折促销"成了经销商的一种主要销售方式。"打折"虽是一种让利促销的竞争手段,但是打折不能折了商品的质量和商家的诚信。在此,临沂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首先要牢记一个常识,打折商品折价不折质量,打折商品不是次品,商家不能以打折来推卸应该承担的商品质量责任,即打折商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维护权益。警惕商家以"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特价商品也应按正常商品对待,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保管好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凭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特价商品非处理品,处理的商品存在瑕疵或者已经超出三包期限,特价的商品和正常商品同样,享有正常商品的售后服务。
  建议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记得索要商品的购买凭证,记得查询商品的三包日期,记得查看商品质量,记得咨询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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