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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消费警示
[ 字体显示: ]    点击率:  发布时间: 2017-09-30 16:57:27
 
 

   今年国庆节恰逢中秋节,双节临近,商家们纷纷抓住机会,开展各种消费活动吸引消费者购物,消费纠纷发生的几率大大增加,临沂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警惕商家陷阱,提高维权意识。

  当进行现场购物时,应索要购物凭证,发票和收据,这是消费者维权的依据,当纠纷发生时若无购物凭证,将会给消费者的维权造成极大的不便。
  在购物时警惕商家的陷阱,当发现商家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况时,应及时对商家宣传单页或广告牌进行拍照留存,并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当购物时于商家之间有口头约定时,尽量让商家将承诺落实到书面上或者尽量取得录音证据,当纠纷发生时可以作为证据。
  现场购物时应尽量选择好款式,大小,型号,功能等,现场购物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因此购买后若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双方无相关约定,消费者无法自由进行退换货。
  消费者在购物时应注意商家是否在商品上表明"处理品"或"等外品",此类商品无法享受国家的三包规定,所以购买时应谨慎选择,慎重考虑。
  当消费者现场购买商品后,享受出现质量问题7天内可以要求退货,15天之内可以要求更换,三包期内可以免费维修的国家三包规定。购买日期自发票开具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消费者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商家反应,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超过规定时间而无法享受退换货服务。
  最后临沂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若购物过程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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