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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反馈意见
[ 字体显示: ]    点击率:  发布时间: 2016-03-11 10:52:51
 
 

  市工商局在1月10日行风热线节目中,共接听热线电话反映问题11个。节目过后,我们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落实。
  一、沂南县王先生反映,买的净水器是三无产品。请当地工商部门处理。
  这个问题由沂南县工商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王先生已经多次拨打过12345热线,其购买的净水器是外地经销商租赁青驼镇沂蒙大酒店的场地直销的,经销商早已不在当地经营。当地工商部门经过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经销商同意给王先生更换一台净水器,王先生不同意,要求退回购物款。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沂南县工商局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建议反映人通过诉讼等其他渠道解决诉求,王先生表示理解。
  二、河东区赵先生反映,在罗庄沂州建陶有限公司购买的200箱瓷砖不合格。请工商部门调解。
  这个问题由罗庄区工商局进行了落实处理。2015年11月19日,赵先生在沂州建陶购买地砖200箱,货款7500元,运费500元。该批砖运回家后,赵先生发现砖平整度差,不能使用,想退货,要求厂家来人把货拉走并返还货款、运费8千元。经罗庄区工商局调解,罗庄沂州建陶有限公司同意返还赵先生支付的7500元货款和500元车费,并要求赵先生将购买的瓷砖送回。赵先生不同意送回瓷砖。最终,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依法终止。请反映人通过诉讼等其他渠道解决。
  三、孙先生反映,上期打热线反映快达物流信息 网交费后未到期便给停了,下线后该公司不仅不处理问题,还收了三年的费用。请求工商部门调解。
  这个问题由兰山区工商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了解,孙先生与临沂快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达网络")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为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9月30日。2015年8月30日,"快达网络"认为孙先生违反双方达成的协议条款,在多次提醒未果的情况下,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停止与孙先生的合作关系。事后"快达网络"又与孙先生多次沟通,因双方分歧较大,仍无法达成一致。"快达网络"认为孙先生违约在先,不赞成工商部门反复介入合同纠纷,也不同意调解,兰山区工商局依法决定终止调解。建议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经济开发区的张先生反映,在福达汽贸买的新款捷达,店里给的是老款,而且不给退押金。
  这个问题由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张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在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下,福达汽贸同意退还张先生1000元押金。张先生表示满意。
  五、兰山区的牛女士在行风热线反映,自己在临西五路木板市场买的门,颜色错了,至今不给换。请求工商部门给予调解。
  这个问题由市工商局商城工商分局进行了落实。商城工商分局接到指令后,立即与牛女士取得联系,牛女士表示自己已经与经销商达成和解协议,经销商赔偿其五百元。牛女士表示满意。
  六、河东区的张先生投诉称,自己村里合作社卖的种子包装上没有商标和厂址。请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这个问题由河东区工商局进行了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种子系河东区丰田农业种植合作社向郯城县种子公司定制的一批种子,分发给社员。在发放过程中有社员提出异议,合作社随后收回了没有标识的种子,更换为与市场销售的包装一致的种子。投诉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理解满意。
  七、费县的谢先生反映,97年干个体时,县劳协向其借了10元钱,能否退还。
  这个问题由费县工商局进行了落实。费县工商局按照谢先生提供的收据面额如数退还了借款。谢先生表示满意。
  八、罗庄区赵先生反映称,在国美手机大卖场买的手机充电宝,出现质量问题,卖场不予处理。请工商部门予以调解。
  这个问题由罗庄区工商局进行了落实处理。经落实,国美手机卖场曾先后为赵先生更换了三个不同品牌的手机充电宝,但赵先生均表示对使用结果不满意。经工作人员调解,国美手机卖场最终同意退回赵先生购买的充电宝货款80元。赵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九、兰陵县的王先生反映,在临西五路装饰材料市场的泰德信门业做的不锈钢门生锈了,多次协调没有结果。
  这个问题由兰陵县工商局进行了落实。经调解,经销商同意上门给王先生除锈,重新喷漆上蜡。王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十、费县的夏先生反映,去年在正通汽贸买车时参加了店里旧车置换活动,经销商承诺给2000元,至今不给。请求工商部门敦促经销商履行承诺。
  这个问题由费县工商局进行了落实。经费县工商局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销商已履行承诺。夏先生表示满意。
  十一、河东区的王先生反映,在"锦绣外滩"交了2万元认筹金,签订合同说半年内不买房将钱退回,并给5000元利息,至今两年多了,一直不退钱。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
  这个问题由河东区工商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该"热线电话"为王先生替其妹妹孟祥琼所打。孟祥琼为"锦绣外滩"的内部职工。为鼓励购买公司开发的住房,"锦绣外滩"要求内部职工每人带头交定金购买,并签订借款协议书,协议承诺未按时交房就退款。孟祥琼交了认筹金2万元,但是,"锦绣外滩"未按协议交房退款。经河东区工商局协调,"锦绣外滩"同意退回孟祥琼的认筹金。目前,退款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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