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托辖区工商所,对成品油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经营户监管档案。对于证照不齐全或过期、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加油站办理相关手续,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对于无照经营的加油站,配合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二是落实“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对成品油经营户的进货票据和油品来源进行检查,督促成品油经营户建立和完善购销台帐、查验进货票证及油品质量等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其规范填写进货台账及进货登记档案;同时,要求经营户对每一批成品油的进货发票、《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行登记,从源头上控制成品油质量。
三是引导加油站自律经营。与经营户逐户签订《成品油质量保证承诺书》,引导加油站就成品油质量及有关事项向社会做出承诺,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加油站明显位置公布工商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油品质量监测。按照油品抽检100%覆盖的要求,制定抽检计划,增加抽检频次和数量,严厉查处销售标号不达标、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经营者擅自兑制、违法添加化工原料等非法油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上市油品质量合格。目前,已共抽检加油站106家,样品279批次,开展行政指导21次,查处经营不合格油品案件11起。(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