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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执法依据
[ 字体显示: ]    点击率:  发布时间: 2013-08-21 10:31:39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权力事项及行政执法依据的全面清理和审核确认。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临政字[2013]81号)清理审核确认结果,市工商局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共564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7项,行政处罚516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征收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现予以公布。

  注:《关于修改〈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3年4月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自此,行政处罚事项中行政权力事项编码195-196项失去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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