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和执行本市系统财务预算,汇总财务决算;统一管理本市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本市系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内部审计;指导本市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