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注册商标和《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验证工作;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依法审批本市商标印制单位,监管商标印制行为;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指导和监督商标代理、商标评估机构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管,依法审批广告经营单位并核发广告营业证照,按照管理权限审查广告内容,进行户外广告登记,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本市系统商标广告管理工作。